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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成功召开《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宣贯会
  
2010年2月26日上午,深圳市法制办和深圳海事局共同组织的《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宣贯会在深圳市市民中心多功能厅召开。来自政府相关部门、码头、航运企业、石油公司、船舶代理公司、清污作业单位近200名代表参加了此次宣贯会。会上,深圳市法制办黄新山助理巡视员做了热情洋溢致辞,表述了深圳市法制办对实施《条例》的关切态度;国务院法制办马森述副司长对《条例》逐章逐条,特别是对《条例》当中的一些重点、难点、包括一些重要关系的调整,进行了深刻的解读;深圳海事局林志豪副局长做了总结讲话,对贯彻实施《条例》提出了具体要求。与会代表认真听讲,会场秩序井然,宣贯会取得了预期效果。
  铜鼓航道正式投入使用
  
试运行2年多的深圳铜鼓航道于新年第一天正式投入使用。根据深圳市交通运输委提供的信息,该工程已于近日顺利通过国家交通运输部组织的竣工验收,铜鼓航道正式开通后,将结束超大型集装箱班轮无法进出西部港区的历史。
   铜鼓航道是深圳市重大工程,按10万吨级集装箱规范船型单向不乘潮通航设计、建设。航道起点始于深圳湾口,终点为大屿山西南部海域,工程全长22.57公里,有效宽度210米,设计底标高-15.8米(以当地理论最低潮面为基面),该航道北连暗士顿水道,南接大濠水道,是深圳港西部港区联通珠江口几大水道的纽带。
   铜鼓航道工程于2004年12月29日开工建设,2007年12月12日起试运行。试运行期间,有多艘3000-14000标准箱的集装箱班轮成功试航铜鼓航道;至少有20多艘载重吨在10万吨以上的超大型集装箱班轮多航次安全经由铜鼓航道进出西部港区;2009年最新下水的DWT16.5万吨“地中海丹尼特”集装箱船(箱位14028标准箱)及30万吨“佳人”号油轮也经由铜鼓航道成功试航。经过2年多时间的实船适航检验,航道各项指标满足设计要求,试运行情况良好。
   据深圳市交通运输委有关负责人介绍,由于横跨香港马湾水道的青马大桥净空限高53米,而目前10万吨以上超大型集装箱班轮的桅高大都在65米以上,铜鼓航道的开通,解决了超大型集装箱班轮正常进出西部港区的问题,对提高西部港区通航能力,提升港口整体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同时,铜鼓航道的开通可有效缓解香港马湾水道的通航压力,有利于保持和促进香港、深圳两港港口的繁荣和稳定。
  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前海湾保税港区(一期)正式对外办理检验检疫业务的通告
  
深圳前海湾保税港区(一期)已验收合格,检验检疫业务已具备正式运作条件,即将全面运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成立前海湾保税港区检验检疫筹备处,负责前海湾保税港区检验检疫相关业务,于9月15日正式对外运作。
   二、保税港区报检业务仍按现行模式运作,在蛇口局检务大厅集中办理报检手续,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何时启用园区报检工作点另行通告。
   三、MCT(妈湾港5、6、7号泊位)即进即出业务仍按原有模式运作,进出前海湾保税港区园区货物的检验检疫查验工作由保税港区筹备处查验组负责。
   四、其他未尽事项,请与前海湾保税港区检验检疫筹备处联系。
业务咨询电话:0755-26898872
   特此通告。
  深圳贯彻实施国家《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方案出台
  
深圳市贯彻实施国家《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方案(2009-2012年)于2009年8月20日通过新一期政府公报正式公布。《方案》提出,要通过五大策略和七大实施措施,达到具体发展目标——至2012年,深圳港货物吞吐量突破2.4亿吨,集装箱吞吐量继续位居世界第四,保持国内第二大集装箱枢纽港地位;空港货邮吞吐量突破100万吨;物流业增加值占全市GDP比重超过10%;社会物流总成本占GDP比重低于13.5%,接近先进国家和地区水平。《方案》同时确定了要加快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开工建设盐田西港区集装箱码头工程,加快推进大铲湾二期、盐田东港区一期、前海湾作业区一期前期工作,至2012年,计划新增集装箱泊位4-6个、新增吞吐能力约300万标准箱,使集装箱专用泊位总数达到42个,形成内外贸并举、大中小泊位协调发展的集装箱运输格局。建设一体化现代路网体系,力争2012年基本形成“七横十三纵”高快速路网体系和“十横十五纵”国省干道网主骨架,打通珠江东西两岸联系,构筑城市对外、过境、疏港、特区内外和东西联系五大通道。
  蛇口海关的补充通告

     按照深圳海关的统一安排,深圳前海湾保税港区(用地范围包括深圳招商局海运物流有限公司全部用地、妈湾港5、6、7号泊位及堆场,)于8月19日起启用保税港区监管模式及关区代码(5349),现就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进出保税港区码头作业区(蛇口妈湾港5、6、7号泊位)的进出口清关、转关货物报关单、转关单、舱单申报口岸改为5349(深关前海)。
     二、进出保税港区保税作业区(园区)的货物按照保税港区监管模式进行申报,申报口岸为5349(深关前海)。进出境货物需申报出入库单、载货单、备案制清单(转关单),进出区货物需申报出入库单、载货单、报关单(转关单)。
     三、运作初期,非上班时间停靠保税港区码头作业区(蛇口妈湾港5、6、7号泊位)的船舶,纸质舱单签注工作仍由蛇口海关物流监控一科负责。
     特此通告。

  深圳海关关于深圳前海湾保税港区(一期)正式对外办理海关业务的公告(深关公告〔2009〕2号)

     深圳前海湾保税港区(一期)已验收合格,将于2009年8月1日正式对外办理海关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深圳前海湾保税港区(一期)是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用地面积1.174平方公里,包括深圳招商局海运物流有限公司全部用地,妈湾港5、6、7号泊位及堆场。
     二、深圳前海湾保税港区关区代码为“5349”,关区全称“深圳前海湾保税港区”,简称“深关前海”。
     三、自2009年8月1日起,妈湾港5、6、7号泊位对应关区代码由“5304”变更为“5349”。
     四、需在深圳前海湾保税港区办理海关手续的企业,应在驻区海关机构办理报备手续。
     业务咨询电话:0755-84395370。
     特此公告。

  盐田国际新泊位投入生产性试运行
2009年7月25日,盐田国际又一新泊位投入生产性试运行。至此,盐田国际共有集装箱泊位15个。
新泊位岸线总长约419.2米,陆域面积38.87万平方米,泊位与航道水深均为16米,配备8台外伸距达65米的集装箱岸吊。工程完工后,通过了工程、口岸、环保、消防等专项验收,满足试运行投产求。 新泊位着眼于超大船舶的挂靠要求,不仅可操作12,000标箱的超大型集装箱船舶,而且还配备了目前世界最先进的40英尺双箱并排岸吊,使超大船舶的服务效率得到保证。新泊位是盐田国际扩建工程第5个泊位。2005年11月8日,和记黄埔港口与深圳市盐田港集团共同签约,耗资百亿建设盐田港区集装箱码头扩建工程,工程共建设6个集装箱深水泊位。
  深圳西部港区海铁联运业务逆势增长
深圳西部港区海铁联运持续保持了快速增长, 截止6月底,共完成操作箱量4563TEU,同比大幅增长,成为深圳西部港区新的业务增长亮点。
  蛇口集装箱码头新添五台岸边起重机
日前,随着上海振华港机 “ 振华 20 号 ”专用船的顺利挂靠,蛇口集装箱码头(SCT)又喜添五台新岸边起重机。这批设备额定负载为吊具下双箱65吨、外伸距65米,可装卸目前世界上最大的超巴拿马型集装箱船。遵循SCT“绿色经营”的原则,设备选型配置在满足作业效率的前提下已进行节能降耗改造。他们将与另七台将于六月末
交付的电动轮胎式场桥(市电场桥)服务于计划年底投产的9号新泊位。
为纪念新设备的顺利运抵,SCT在码头现场特别举行了卸载交接仪式。加上这批新设备,SCT岸边起重机的数量已达到 33台,作业效率将得到进一步提高。
  大铲湾码头一期基本完工
作为深圳的重大投资项目,大铲湾码头(一期),经过多年的建设,再过一段时间,最后的两个泊位也将投入运营,届时,大铲湾码头(一期)核心部分,五个15万吨级集装箱专用深水泊位将全部建设完成。作为深圳西部重要的货物出口港,在深圳“东进东出,西进西出”的战略定位中,大铲湾对于珠三角地区的集装箱出口,提供了更加便捷的方式。尤其是靠近深圳国际机场,使得大铲湾码头水陆空联运成为可能。
日前,国务院批复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深圳港口岸大铲湾港区口岸查验单位编制,同意为深圳港口岸大铲湾港区对外开放设立正处级大铲湾海关、大铲湾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大铲湾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分别隶属于深圳海关、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深圳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这标志着大铲湾港区管理职能部门组织机构编制的完成,有利于大铲湾码头(一期)通关环境的完善。
  6月份中国实施国际集装箱班轮海运运价备案
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征求对国际集装箱班轮运输备案实施办法意见的通知,征求业界对该办法意见,新办法预订在今年6月份实施。该部指出,据其所制订国际海运条例有关海运运价备案的规定,为有效规范中国大陆海运市场秩序,拟在近期实施国际集装箱集装箱班轮海运运价备案制度。相关内容包括:
基本原则-国际集装箱集装箱班轮海运运价属于市场调节价,由班轮经营者自主制定。班轮经营者应遵循依法经营、诚实信用的原则,提高运输服务品质和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根据运输经营成本和航运市场供求状况,以正常、合理的海运出口运价提供运输服务,禁止以零运价、负运价方式承揽货物。
备案义务人-持有国际班轮运输经营资格登记证并经营集装箱船舶运输业务的经营者为海运运价备案义务人。备案范围-备案的海运运价为中国港口至外国基本港的出口集装箱货物海运运价(Ocean Freight)幅度,即最低价和最高价。备案的运价幅度应正
常、合理,实际执行的运价(包括公布运价和协议运价)应在备案的运价幅度范围内;如实际执行的运价超出备案的运价幅度,须按照协定运价的方式进行备案,协定运价生效时间为受理备案之时起满24小时。受理机构-运价备案受理机构为上海航运交易所。运价备案实施细则由上海航运交易所拟定,报交通运输部批准后公布执行。
该办法同时订有处罚措施及依规定实施调查,经调查,班轮经营者对公平竞争造成损害的,将采取限制其航班数量、中止运价本或者暂停受理运价备案等限制性、禁止性措施,直至撤销其国际班轮运输经营资格。
  招商局国际料下半年集装箱吞吐量将反弹有双位数增长
招商局国际(00144)主席傅育宁表示,1-5月份,公司参资的码头项目吞吐量承接了去年第四季度的下滑趋势,跌幅达20%,但5月份的跌幅开始收窄至15%,预计今年下半年集装箱吞吐量将会出现反弹,料有双位数字增长,但全年仍会有少幅跌幅。他又指,其中深圳港1-4月份的跌幅超过25%,5月份跌幅收窄至21%,1-4月份深圳西部港跌幅达20%,上海港跌幅由1-4月份的15.9%收窄至5月份的12%。
  蛇口集装箱码头9号新泊位有望年底投产
蛇口集装箱码头9号新泊位有望于年底投产。26日,来自上海振华港机的五台新岸边起重机运抵蛇口,这批设备额定负载为吊具下双箱65吨、外伸距65米,可装卸目前世界上最大的超巴拿马型集装箱船。
为打造“绿色码头”,蛇口集装箱码头新购置的这批设备,其选型配置在满足作业效率的前提下已进行节能降耗改造。6月底,码头订购的7台新电动轮胎式场桥(市电场桥)也将送达,共同为9号新泊位服务。目前蛇口集装箱岸边起重机的数量已达到33台。
  蛇口集装箱码头SPARCS系统升级至最高版本
日前,蛇口集装箱码头( SCT)SPARCS软件系统顺利升级至最高版本—SPARCS 3. 7。该最高版本的投产将为码头实施“拖车全场调度”、“船舶自动配载”以及今后“智能堆场计划”等先进的智能化功能打下良好基础,标志着SCT向打造先进智能化港口目标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Sparcs 3.7的投产有利于优化资源利用,提升操作效率,进而为用户提供更稳定、高效和可信赖的服务。
SCT从1997年就开始与全球领先的码头生产作业系统供应商——美国Navis公司合作,全面引进其成熟产品EXPRESS 和SPARCS。其中SPARCS更是以其在船舶计划、堆场计划和现场指挥调度方面的强大功能而深受业界所推崇,成为事实上的行业标准。SPARCS系统从最初的1.9版本,历经变迁和升级直至今日之3.7版本,SCT不断致力于提升生产系统的应用。SCT多年来的良好业绩发展和优秀码头操作服务,亦得益于此套系统之平稳高效运行。此次系统升级,是继05年EXPRESS系统升级、06年新闸口启用以及07年新生产主机上线之后,SCT生产操作系统发展的又一重大里程碑。
  深圳外代前海仓库所在区域获国务院批准设立深圳前海湾保税港区
2008年10月18日,国内第九个保税港区——深圳前海湾保税港区获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深圳前海湾保税港区规划控制面积3.71209平方公里,东至铲湾路,南以平南铁路、妈湾大道以及妈湾电厂北侧连线为界,西以妈湾港区码头岸线为界,北以妈湾大道、嘉实多南油厂北侧、兴海大道以及临海路连线为界。其功能包括国际中转、配送、采购、转口贸易和出口加工等业务。享受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相关的税收和外汇管理政策。主要税收政策为:国外货物入港区保税;货物出港区进入国内销售,按货物进口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手续,并按货物实际状态征税;国内货物入港区视同出口,实行退税;港区内企业之间的货物交易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前海湾保税港区的设立对提高深圳港的综合竞争实力,加快推进物流产业发展,推动深港两地产业合作,实现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根据前海湾保税港区的建设规划,该港区将实行分期围网,分步骤开发的策略。我公司目前在建的“深圳外代前海仓库”项目所在区域属第一期封关围网的范围,预料仓库建成后,即可享受上述保税港区的税收及外汇管理的优惠政策,相信这必将促进该项目市场规模的拓展和业务层次的提升,并推动深圳外代为客户送上更加全方位的服务。
  深圳实行外贸“直通放行”政策
据新华社报道,深圳口岸从即日起对部分进出口货物实施出入境检验检疫“直通放行”,变口岸、内地两道关口为一道关口,大大提高通关效率,降低企业成本。
据初步估算,实行“直通放行”后,在深圳出入境的一个集装箱就大约可节约600多元,每批货物的通关时间也可加快1到2天。另外,企业申请“直通放行”不需要任何费用。
深圳检验检疫局表示,“直通放行”制度实施后,过去口岸、内地两道关口变为一道关口。对出口企业而言,只需经产地检验检疫机构施检合格,就可凭通关单在报关地海关直接办理通关手续,而不必再像以前那样在口岸二次申报,接受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的二次查验;对进口企业而言,不再实施口岸检验检疫,货物直接运到目的地后,由目的地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
蛇口集装箱码头新添四台岸边起重机
蛇口集装箱码头(SCT)5月31日新添了四台岸边起重机,将配备于计划年底投产的8号新泊位。由于它们比预期提前运抵,8号泊位也有望提前投产。这批设备额定负载为双箱65吨,外伸距65米,可装卸目前世界上最大的超巴拿马型集装箱船。加上这批新设备,SCT岸边起重机的数量已达到30台,作业效率将进一步得到提升。
深圳港2007年集装箱吞吐量突破2000万标箱
  (转载深圳特区报讯)
  昨天上午10点50分,蛇口集装箱码头,一个装满出口货物的集装箱缓缓起吊,稳稳地落在香港东方海外公司PNX航线巨轮上。这个即将发往北美的普通货柜,成为深圳港今年作业的第2000万个集装箱。副市长张思平在现场见证了深圳港年集装箱吞吐量突破2000万标箱的历史一刻。
  回顾历史,深圳港从1988年开始发展集装箱业务至2003年集装箱吞吐量突破1000万标箱,一共用了16年时间,从1000万标箱到2000万标箱,仅仅用了4年时间。
  20多年来,深圳从无到有,深圳共投入资金300多亿元,相继建成了蛇口、赤湾、妈湾、盐田等九个港区,基本建成了较为完善的现代化港口基础设施;从小到大,基本确立了国家综合运输体系中的主枢纽港地位和世界集装箱大港地位;从弱到强,以港口运输为龙头的现代物流业成为深圳的支柱产业之一;从点到面,促进了区域经济发展,增强了城市的对外辐射和服务功能。目前,深圳港拥有集装箱专用泊位30个,挂靠深圳港的国际集装箱定期班轮航线达到183条,平均每月靠泊国际集装箱定期班轮730艘次。
  深圳港的飞跃式发展,得益于珠三角地区经济的高速增长,也与深圳积极加强自身建设、大力扶持港航业发展密不可分。去年7月,深圳市政府专门召开深圳港发展座谈会,提出我市将积极实施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港口产业体系、推进“区港联动”试点、加强区域港口合作四大策略,努力推动深圳港由国际大港向国际强港迈进。今年初,市政府确定了2007年全港集装箱吞吐量突破2000万标准箱的目标,为完成这一目标,年初,深圳以2007年2号文的形式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深圳港发展的若干意见》,并出台《深圳港航产业发展财政资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配套措施,这些扶持手段的实施,对全力推动深圳港各项重大工程建设,不断完善港口的软硬件设施,推动其更加快速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与此同时,深圳港还积极与口岸单位沟通,大力优化通关环境,提高通关效率。各港口企业也不断提高自身实力和服务水平,积极通过实施“珠江战略”和海铁联运等手段,拓展货源腹地,增强深圳港的辐射能力。
  张思平在见证仪式上表示,深圳港集装箱吞吐量突破2000万标箱,标志着深圳港的发展又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但也意味着下一步的任务更加繁重,面临的挑战更加严峻。他说,与诸多国际强港、与香港国际航运中心以及国内其他沿海港口迅速发展的势头相比,深圳港还存在不少差距。他希望各相关部门与企业进一步增强紧迫感与危机感,继续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内部管理,加大与香港国际航运中心合作,真正实现由大港向强港迈进。
中欧安全智能贸易航线启动
  由中国海关、欧盟税务与海关同盟总司以及英国海关、荷兰海关,共同促成的中欧安全智能贸易航线试点计划合作项目正式启动。
  深圳港作为目前唯一参加该项目的中国港口,将与欧洲主要大港之间逐步实现海关作业的一体化,建立起亚欧之间安全便利的智能化国际贸易运输链,在便利合法货物流动的同时把有限的資源集中于高风险货物,从而使全球贸易更加安全、高效。
  实现海关作业一体化
  中欧安全智能贸易航线试点计划合作项目是世界上第一个履行世界海关组织倡导的《全球贸易安全与便利标准框架》具体內容的项目,得到各界的高度关注。谱划范围是深圳、菲利斯托、鹿特丹之間的海运航线。深圳的东西部港区,包括盐田港、蛇口港、赤湾港都是计划试点港口。中国与欧盟海关將在安智贸项目中进行数据交换、选取试点企业、运用共同风险规则、互认监管结果、运用电子封志/智能集装箱技术等五个优先合作领域的合作,建立亚欧之間安全便利的智能化国际贸易运输链,在便利合法货物流动的同時把有限的资源集中于高风险货物,从而实现保护和便利全球贸易的目的。
  实现海关监管领域的深层次合作和建立海关与商界合作伙伴关系是谱划的两个重要内容。在海关监管合作方面,中欧海关将突破货物到港时进行查验的传统做法,采取出口监管为主、互认监管结果的新模式,即海关之间进行数据交换,利用提前收到的货物信息在统一风险规则和最低监管标准基础上进行风险分析,在货物出港之前识别高风险货物,实现进出口货物在出口环节一次性监管,同时运用电子封志等技术手段对集裝箱货物进行全程监控。
  10家企业享受便利
  计划首阶段,中方共有包括富士康等10家企业参与试点,这些企业都是自愿参与该项目、并在试点航线上具有一定货运量、由中欧海关共同选取和认可的高信用企业。这些企业除享有目前中国海关提供給A类企业的便利措施外,参与国海关将共同为其提供一系列便利:对参与企业实现提前报关,优先审单,优先办理货物查验和放行手续;降低企业进出口货物的查验率,並共同认可任何一方的查验结果,避免货物在出口国海关查验后,进口国海关重复查验,缩短货物在港口的滞留时间;恐怖事件引起贸易链中断或政府当局加强港口管制等情況下,将最大限度地保证参与企业的货物在参与港口的快速通关。但参与计划企业必须保障其集装箱货物在国际海运过程不被开拆、调换,要把货物物移全程的信息提供給海关。深圳海关相关负责人表示,海关不会对参与企业收取任何的费用。
  深圳港前9月箱量增14%
  新华社报道,今年1至9月,深圳全港集装箱吞吐量达1,534万TEU,与去年同期比较,增长14.08%,货物吞吐量达1.46亿吨,增长13.1%。
  盐田国际的集装箱吞吐量为671.06万TEU,增长11.54%;赤湾港航股份的集装箱吞吐量为447.76万TEU,增长16.94%;招商局蛇口港区的集装箱吞吐量为356.48万个TEU,增长13.66%。
  东西部港口集装箱吞吐量市场份额分别为47.33%和52.67%。全港重箱占64.51%,空箱占35.49%。
  9月份,深圳港集装箱吞吐量达205.27万个TEU,再创单月历史新高,与上年同比增长15.58%。
  今年6至9月,深圳港连续四个月创吞吐量单月历史新高,6至8月吞吐量分别达到170万、185万、193万TEU,月均增长率达5.24%。
  从目前形势测算,深圳港2007年全年集装箱吞吐量可望达到2,100万TEU,货物吞吐量有望超过2亿吨。
  海关新措施利出口
  为进一步简化通关流程,自2007年9月1日起,深圳各集装箱码头配合海关,对出口货物更改船期,推出「自行改配、事后报备」的新作业模式,以便节省货物更改船期所需的耗时及物流成本。
  新模式推出前,出口货物更改船期需提前向海关申报提交相关更改资料,审批需要等3至5天。在新模式下,船公司或船代对海关已办结放行手续但因故需更改船期的货物进行自行改配,在改配货物实际装船后24小时内,向海关提交资料办理更改手续即可。
  另外,对于更改船期的出口货物,以往海关将抽取10%以上的货物进行查验,而现在除收到情报外,海关在一般情况下将不予以查验。
 
  深圳西部港区正式启动CSI项目
  2007年8月1日,深圳海关在深圳西部港区正式启动CSI项目。CSI --- Container Security Initiative“集装箱安全协议”,是美国全球反恐战略部署的重要组成部分,即在集装箱运往美国之前,通过风险分析锁定高风险货物集装箱,并由出口国海关进行查验,经过查验的集装箱在抵达美国时可享受快速放行待遇。
  按照中美两国海关签署的“集装箱安全协议”(CSI),深圳港于2003年加入CSI协议,是第37个加入CSI的营运港口。根据协议美国向深圳港派驻海关检查人员,负责审查海运文件并对集装箱进行检查。在此协议下,深圳港输美货柜流程将发生改变,在美通关时间大大缩短。
  此次蛇口海关启动CSI项目,意味着从西部港区出口美国的货柜抵美后,通关、查验手续将大为减少,货柜可一路享受“绿灯”快速放行,将大大缩减货物周转时间。为配合该项目的顺利启动,蛇口海关新建设的H986固定式X光机也将于8月1日同期启用,这将大幅减少侵入式查验模式,提高查验效率。

 
 

深圳港上半年箱量逼近一千万箱
  根据《物流客户周刊》的报道,2007年上半年,深圳港全港集装箱吞吐量达到949.93万个20 柜,与去年同期比较,增长13.69%。
  其中,盐田港区完成集装箱吞吐量416.49万个20出 柜,增长11.85%;赤湾港区完成279.06万个20 柜,增长16.86%;蛇口港区完成218.14万个20 柜,增长11.10%。
  在6月份当月,深圳港全港完成集装箱吞吐量169.93万个20 柜,创2007年单月新高,比去年同期增长13.1%。
报道表示,今年1-6月,深圳港总体货量持续增长,全港货物吞吐量达9,285.49万吨,增长15.54%,其中外贸货物吞吐量7,047.46万吨,增长22.97%。
  另外,港口国际班轮航线数目稳步增加,上半年共新增14条,使全港班轮航线总数达到182条。
  报道指出,根据2003年以来的数据情况,深圳港集装箱吞吐量均呈现下半年高於上半年的规律。从上半年的增长情况看,今年深圳港集装箱吞吐量将可达到2,000万个20 柜的目标。

  深圳市政府发布《深圳港航产业发展财政资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鼓励班轮公司在深圳投资发展
    2007年4月3日,深圳交通局联合深圳财政局联合发布深交[2007]415号文,公布《深圳港航产业发展财政资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鼓励国际班轮公司在深开设新航线、设立地区总部、班轮操作中心、货代地区总部等。该文旨在增强深圳港航产业的竞争力,推动深圳港由大港成为强港。
 
深圳检疫局发布最新的禽流感疫区名单
深圳盐田、蛇口检疫局于2007年4月6日分别发文,对《关于严防高致命性禽流感疫情传入的警示通报》(国质检明发[2004]100号)中列出的高致命性禽流感国家、地区进行补充,疫区从9个增加到39个。并规定,从2007年4月9日起,对来自疫区的船舶和集装箱实施防疫消毒。
 
海关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直接退运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2007年2月2日签发《海关总署第156号令》,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直接退运管理办法》,自2007年4月1日起施行。《办法》主要规定在货物进境后、办结海关放行手续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海关申请办理直接退运手续:
  (一)因国家贸易管理政策调整,收货人无法提供相关证件的;
  (二)属于错发、误卸或者溢卸货物,能够提供发货人或者承运人书面证明文书的;
  (三)收发货人双方协商一致同意退运,能够提供双方同意退运的书面证明文书的;
  (四)有关贸易发生纠纷,能够提供法院判决书、仲裁机构仲裁决定书或者无争议的有效货物所有权凭证的;
  (五)货物残损或者国家检验检疫不合格,能够提供国家检验检疫部门根据收货人申请而出具的相关检验证明文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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